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文件精神,2025年度我校事业编职工异地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办理。
一、申报范围
1、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因当地没有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或者医保网络结算系统故障)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2、申报报销票据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3、已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的不在报销范围。参保人员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有交叉时,不得重复使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以及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门诊票据无具体药品名称、检验化验项目无单价的,需提供门诊费用清单)。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提交报销材料还包括填写好的《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报销单》(附件1);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附件2);如费用明细小票无支付方式,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人需签名、按指印、单位加盖公章),就诊医药机构提供关于该笔费用未使用医保支付的证明。
三、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
未央校区:校医院110室,每周一、二、四、五
金花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每周三
3、联系电话:86173048(未央) 83208158(金花) 联系人:朱叶
四、报销款支付方式
门诊慢性病补助报销费用由西安市医保中心审核后按照流程发放至本人工资账户。
五、温馨提示
全国部分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共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结算成功后无需回学校再次报销。
西安工业大学医保办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