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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2023-09-26 15:07   审核人:

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3〕24号文件和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保意识,确保大学生医保应参尽参。现就做好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动员,坚持自愿缴费和有效扩面,鼓励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二、加强政策宣传

高度重视,结合附件1《关于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倡议书》,宣传鼓励大学生和硕博研究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切实提高大学生医保参保水平。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学院负责学生参保工作联络员1名,并填写附件2《医保工作联络员信息登记表》,于9月28日16点前发至邮箱:54419997@qq.com。填写附件3《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摸底表》于10月13日前发至邮箱:54419997@qq.com。

三、提高保障水平

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经基本医保支付后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请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全力提升我校大学生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附件1:关于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倡议书

附件2:《医保工作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摸底表》

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医保办

2023.9.26

附件【附件1:关于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倡议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摸底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医保工作联络员信息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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