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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医保寒暑假住院报销政策调整通知
2023-03-30 09:48   审核人: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36 号)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大学生医保寒暑假住院报销政策同时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对于确因病情需要寒暑假期间异地住院的参保学生,通过规范转诊或备案后,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按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结算;对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对于非急诊且未转诊、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未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降低报销待遇,医疗费用在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二十个百分点予以支付。

文件中指出:参保学生应做好自助备案。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并已为参保人员提供线上异地就医备案渠道,需要异地住院的学生,就医前及时在“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因异地医保系统故障造成没有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的,参保学生全额自费出院后需向校大学生医保办提交除正常住院资料(发票、住院病历、费用总清单)外,还需同时提供异地就诊医院医保办出具的不能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医保结算系统报错截图。参保学生返校后由校大学生医保办收齐相关资料后,交至西安市医保中心统一结算报销。

请及时通知到所有参保学生。

大学生医保办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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