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在职人员: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指导意见》(陕卫人口发〔2022〕24号)文件内容,现将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时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丢失、损毁等需要补办的,可由原发证机关继续提供补办服务。
符合条件,有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请及时到校医院计生办申请办理。
一、受理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前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
1、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6、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二、提供材料
1、《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在社区或街道领取);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家三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本人页),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离异及再婚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丧偶家庭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夫妻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四张。
三、办理地址:校医院计生办
四、咨询电话:86173048 郭老师
校医院计生办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