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级新生医保的通知
各学院、思政部:
2016级新生医保办理于11月7日—10月11日进行。为了保证新生正常就诊,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11月7日未央:光电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
11月8日未央:电信学院、理学院、思政部
11月9日未央:材化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
11月10日未央:经管学院、机电学院体育学院
11月11日未央:艺术学院(请辅导员老师将全年级表格收齐统一办理)
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由专人负责统一办理。博士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随各学院办理。
2、报送资料:《新生参保表格》(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填写要求:填写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新生参保表格》,所有文字部分要求为宋体、12号、左对齐,表格内单元格均需设置为文本格式,所有单元格内严禁使用空格及任何标点符号。纸质版须加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特殊情况人员(二级及以上残疾、低保)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纸质版《特殊情况申请表》(附件2)一份。低保材料需证明2016度在享受国家低保补贴。重残材料需为二级及以上残疾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交,按照正常人员录入。
4、本校升入的博士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办理大学生医保时,请填写附《恢复缴费表格》(见附件3)
附件:附件1:《新生参保表》
附件2:《特殊情况申请表》
附件3:《恢复缴费表》
校医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