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5号)精神,保证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西安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文件(市社保发〔2016〕33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公布大家。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认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见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栏目下。
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医保办
2016年8月30日